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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甬教科规办〔2025〕5号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引领作用,推动宁波市教育科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教育强国、教育强市建设。根据《宁波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要求
1. 类别: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重点课题,研究工作一般须在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3年。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一般课题,研究工作一般须在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2年。
2.要求:
(1)选题:本次课题申报选题范围参照《202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执行,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拟研究课题。
(2)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注重把握现状、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保证科学性,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彰显创新性。
(3)本年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均不拨付资助经费,各区(县、市)和学校(单位)可以自行配套课题研究经费。 重点课题结题的条件是主要研究内容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发表的论文以出刊为准,且须在发表刊物中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编号”;或研究成果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奖项。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或区(县、市)教科所(室)办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或联合申报。
2.每所学校(单位,不含高校)在同年度同类课题只能申报1项;每个主持人在各类课题中只能申报1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正在承担市教育规划相应类别课题而未结题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3.申报重点课题的必须要有相关的研究基础;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课题归属申报单位。
三、申报形式与截止时间
本次各类课题采用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或),在“宁波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按课题类别进行网上申报,其中“盲评文本拦”上传活页评审表。因为申报数额有限,学校需要事先对申报课题进行校内初审,所以申报人暂时不要在系统上申报,务必在收到科研处通知之后再到系统上申报。
四、申报程序
1.高校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
2.区(县、市)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区(县、市)教科所(室)申报,区(县、市)教科所(室)作为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在审核通过后,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
3.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申报。申报者由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初审通过后,由单位课题管理人员汇总后通过申报系统报送市教科规划办公室。
4.所有申报者与相关管理者需先在平台上注册。
五、申报数额分配
单 位 | 重点课题 | 规划课题 |
安博网页版 | 3 | 7 |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各区(县、市)教科所(室)应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认真筛选,按申报数额统一汇总上报。
六、报送材料
1.申报重点规划课题、一般规划课题均需填写《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二份,须用电脑打印)和《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须用电脑打印),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于4月7日前递至安博网页版科研处(11号楼1614室),电子申报材料发送科研处邮箱:jks@nbou.cn,逾期不再受理。校科研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218012。
2. 市教规办项目申报咨询电话:朱老师87255190;徐老师87340011。
安博网页版科研处
2025年3月13日